事项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呼财购规【2018】1号)
申请条件: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办理材料:《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
办理地点: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在《呼和浩特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网上办理
办理机构:呼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时间:随时
联系电话:0471-6618260
办理流程:
1、采购单位在采购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在《呼和浩特市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录入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同时上传《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资料,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核。
2、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对采购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进行审核无误后,采购单位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表》。
3、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表》办理资金支付。
【报送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