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要闻

发布日期: 2025-09-30 09:29

来源: 《内蒙古财政》官方微信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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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四项政策”稳岗促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今年以来,从中央到自治区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落实“降、返、补、扩”等一系列举措,全力为企业松绑减负,助力稳岗促就业。2025年1-8月,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44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8.2%,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降”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保持1%(单位与个人各0.5%),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八档基准上下调20%。该政策有效助力企业降本稳岗,1-8月累计为13.7万户企业减负24.41亿元。

二、“返”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及以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按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返还30%,中小微企业返还60%。1-8月,已累计为4.6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02亿元,惠及职工136.29万人。

三、“补”

保障就业补助资金投入,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2025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2.83亿元,用于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同时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68亿元,对符合条件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实际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有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四、“扩”

加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对吸纳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1-8月,全区累计为545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030.2万元,涉及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6868人。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协同相关业务部门,持续完善就业体制机制,强化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优化资金拨付与就业服务,推动各项稳就业政策精准落地、补贴高效兑现,不断提升全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