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4 09:10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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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1> 4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三)政治素质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五)具有充足时间、精力参与国际化高端令会计人才培训和相关的会计国际交流活动;

(六)在企业成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功底和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经验;

(七)沟通能力强,能够熟练应用英语进行专业讨论和交流: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 省国资委 管理企业、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工作的,应为担任分管财务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应为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技术骨干(高级经理及以上)。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按照以上基本条件,本次培养选技只面向企业人员,不接收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报名。

二、培养对象选拔

培养对象的选技由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申报所需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工作通知栏目此通知附件下载。

(二)审核及报送要求

1.申报方式:自治区直属企业申报人员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直接到财政厅会计处审核、提交材料;盟市申报人员由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有关原件、接收申报材料、统一报至财政厅会计处;驻外地的自治区直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报至所在盟市财政局会计科。

2.报送时间:财政厅会计处接收申报材料时间: 2021年4月19日-5月11日。

3.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人:乌兰托娅,联系电话: 0471-6959184

(三)选拔考试

1.笔试。财政部统一命题,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英语;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结构化面试,全程英语问答。面试时间由会计准则委员会通知考生本人,没有接到通知即没有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