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6 11:12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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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财政类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1年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呼政发[2021]13号)公布,其中财政类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5件,继续有效7件、修改2件、宣布失效3件、废止3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认真贯彻执行;对修改、废止、失效和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财政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