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15 09:58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朗读关于呼和浩特考区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合格考生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
2021年呼和浩特考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4613人,已领取证书2200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要求,所有合格考生均应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及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本通知没有特别说明时均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2021年度全科通过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其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记载,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在12月进行记载。
三、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取得本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在次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所有会计人员均需要完成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至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及考核要求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主要通过网络培训、现场培训和视同完成等方式完成。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网络培训通过点击“内蒙古会计网”首页上“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进入。培训均需在培训完毕后按要求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完成记载学分。
五、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请参阅《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关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等,或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及其他事宜请阅读内蒙古会计网【办事指南】栏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六、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流程
七、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