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7 16:27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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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呼财购【2022】1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