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5-17 16:27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朗读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呼财购【2022】1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