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7 15:55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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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定期清理,经各科室确认,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呼财行规[2018]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呼财工规[2022]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呼财预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呼财科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

呼财资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6

呼财库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7

呼财购规[2024]1号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呼财购规[2018]1号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2

呼财行规[2018]2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已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