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04 16:54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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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相关科室、各旗县财政局、开发区财金局、和林新区财金局:

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各科室确认,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呼财行规[2018]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呼财预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呼财科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呼财资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5

呼财库规[2023]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6

呼财购规[2024]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7

呼财库规[2025]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呼财工规[2022]1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已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