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8-16 14:47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朗读市财政局下达经济困难老年人 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847万元
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要求实施的新增民生保障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岁老人界定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按人均每月50元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今年,市财政局已拨付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847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1198万元、市本级配套649万元。市财政局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政策有效施行,切实增强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