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3-08-31 15:58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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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师资培训投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2023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实现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呼党发〔2022〕3号)《呼和浩特市建设“宜学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呼政办发〔2022〕25号),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全面推进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宜学城市”,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方面:一是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要求,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各项补助经费,以保障教师日常培训活动的开展。二是每年从教育费附加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教师能力提升,全市的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初见成效。

在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方面:一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及我市《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支教服务基层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对于派出帮扶的教育人才,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贴,安排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三服务一促进”支教人员生活补贴235.95万元。二是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呼政发〔2019〕19号)精神,按照补贴标准为10000元/人年,每年安排乡村教师补贴预算4600万元。

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方面: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数字教育”建设步伐,按照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和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自2022年以来市本级已累计投入教学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2.2亿元,支持教育部门的重点项目设备购置,初中理科实验室操作考试系统、义教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标准化考场建设、同频互动信息化系统、职业教育能力提升等一系列工程或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提升了我市信息化程度,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下一步,我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教育投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把首府真正打造成为“宜学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