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1-12 17:06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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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加大财政投入 不折不扣推动教育发展

为实现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财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教育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好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积极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质量提升、改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看,全市教育支出达到67.83亿元,预计比2022年增加14.33亿元,增长26.79%。

一是呼市财政严格按照各类生均拨款制度及时下达中央、自治区资金,足额配套市本级分担经费,2023年我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两免”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课后服务补助经费等共74995万元。其中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从2023年起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始执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原有2000元“免学费”的基础上,按专业将培养成本分别提高到3500元、4000元、4500元。使各级各类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积极筹集资金支持教育重点项目顺利启动。加快推进中职园区建设项目,会同教育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年内安排启动资金9000万元,保障园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支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双高”建设,专项安排职业本科建设资金用于实训设备购置、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并通过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到职业学院实训中心建设资金1.3亿元,使该项目重新得到启动建设,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学院申报本科建设。与此同时,我们会同教育部门争取职业教育专项和一般债券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三是为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将教师工资纳入到“三保”范围予以足额保障。年内为市本级18所直属学校和教育教学研究中心4240名一线教师提高了绩效工资增量2300万元。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贴,为市直属学校“三服务一促进”支教人员发放生活补贴236万元。按照补贴标准10000元/人年的标准,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4600万元。

四是根据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要求,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各项补助经费,积极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落实“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各项费用”等政策,以保障教师日常培训活动的开展。每年从教育费附加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教师能力提升,全市的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初见成效。

五是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数字教育”建设步伐,按照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和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年内市本级财政已累计投入教学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7761万元,支持教育部门的重点项目设备购置,初中理科实验室操作考试系统、同频互动信息化系统、幼升小“一键入学”和公办幼儿园“一键入园”等一系列工程或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提升了我市信息化程度,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下一步,我市财政部门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的总思路、总目标,继续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