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3-26 11:44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朗读

呼市财政局坚持“三原则”、把握“三重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市财政局坚持三原则、把握三重点,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坚持“三原则”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紧跟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调整步伐,符合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不越权、不抵触、相协调。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发挥规范性文件的作用。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采取的措施与目的应符合比例原则。

二、清理工作中把握“三重点”

一是重点清理有关内容与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原则明显相悖,或者与上位法规定明显不一致,旨在抵消、改变或者规避上位法规定的;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滞后于改革要求或者制度调整的;存在其他不适当情形需要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及的重点案例和重点问题进行清理。三是做好重点文件衔接,与《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23]27号)做好衔接,对照废止和失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清理我局制发的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经清理,呼市财政局现行的8份规范性文件均继续有效。接下来,呼市财政局将继续以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的“三严”和加强政企沟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清理力度的“三加强”工作思路,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确保财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指导财政工作有序开展,法治财政建设水平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