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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23 09:33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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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财政局全面部署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预决算公开管理水平,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监〔2024〕 288号)要求,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对市本级及所属旗县区2022年度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和2023年度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本次自查对象为市本级及各旗县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要求覆盖面达到100%(涉密信息除外)。自查范围为2022年度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等方面内容。

同时,针对以前年度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反馈意见,呼市财政局组织专业机构对市本级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指导基层财政部门扎实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按照方案安排和要求,切实抓细抓实相关工作,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马上落实”,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期落实”。对于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不按规定公开预决算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