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6-28 15:44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朗读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财政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民生福祉,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党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目标任务,扎实履行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保障到位,持续巩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自治区上级转移支付、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及旗县区配套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重点保障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资金和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奖励资金等社区治理专项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今年,新城区新增11个社区、回民区新增5个社区、玉泉区新增9个社区,2024年街道社区党组织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并拨付1058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厅下达4430万元,市本级财政下达6150万元。
二是优化社区工作人员薪酬结构,持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2023年,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为“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增加扣缴住房公积金,市本级和旗县区共计安排社区工作者经费22534.46万元,其中:市本级11366.24万元,市四区11168.22万元。专职网格员由原来执行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每月3698元,并缴纳五险。市本级和旗县区共计安排网格员经费23702万元,其中:市本级10951万元,旗县区12875万元。
下一步,呼市财政局将加大整体保障力度和落实力度,督促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经费的审核、拨付及使用监管,积极稳妥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推动城乡基层治理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