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3〕419号)和呼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指标分配的函》(呼水字〔2023〕134号)文件要求,呼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24万元,其中赛罕区104万元,清水河县920万元。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6959305,12317。
邮箱:hscznmyk@163.com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3〕419号)和呼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指标分配的函》(呼水字〔2023〕134号)文件要求,呼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24万元,其中赛罕区104万元,清水河县920万元。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6959305,12317。
邮箱:hscznm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