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的通知》(内财农〔2024〕287号)文件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指标分配的函》(呼水字〔2024〕128号)意见,现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1328万元,其中:土默特左旗600万元、托克托县128万元、和林格尔县200万元、玉泉区200万元、新城区200万元。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的通知》(内财农〔2024〕287号)文件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指标分配的函》(呼水字〔2024〕128号)意见,现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1328万元,其中:土默特左旗600万元、托克托县128万元、和林格尔县200万元、玉泉区200万元、新城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