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配套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函》(呼农牧财字〔2025〕37号)的分配意见,呼市财政局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1272.5万元(详见附表)。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6959305,12317。
邮箱:hscznm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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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配套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函》(呼农牧财字〔2025〕37号)的分配意见,呼市财政局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1272.5万元(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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