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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4-01 15: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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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财政建设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学习资料,推动财政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治学习,全面强化财政法治工作。一是主要负责人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的“财政干部大讲堂”为全市财政干部讲财政法治课,重点围绕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财政改革增动力,强化财政管理提质效。二是制定《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组织学习,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法8次,组织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法治教育讲座、培训7次;三是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定财税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法治工作4次。

(三)严守财经纪律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实事求是组织调度收入,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决杜绝虚增空转。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梳理公布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三是动态更新《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目录清单》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强化依法决策,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深入落实 “三重一大” 制度,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5年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100余份,有力提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拨付等领域防风险能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必经规定程序,定期进行文件清理;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开展、债务化解等情况,202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全票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度报告获得人大认可。四是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按要求公开本级财政和部门预决算,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在线访谈、连心桥等广播电视节目7次,公开财政信息1000余条,有效宣传财政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打造“阳光财政”。

(五)深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目标责任制清单》,将普法宣传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相关科室单位,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压实各业务科室在履行资金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职责过程中的普法主体责任,确保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财政普法格局。

二、在法治的轨道上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一)高质量完成收入目标。锚定全市目标增速,通过清欠税费、盘活资产实现有效增收。统筹资金支持乳业、晶硅、烟草等行业发展,带动培植壮大更多财源。一年来,全市收入工作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高度认可,主要负责人在全区财政工作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聚焦发展强化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作用。全力保障清洁取暖、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高度重视帮助土左旗、托县开展灾后建设工作,及时启动市本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累计下达各级专项救灾资金。全力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缓解支出压力。

(三)着力提升改革管理效能。一是全面谋划分税制改革、

厘清两级事权财权,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与旗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圆满完成我市财政体制改革任务,自治区政府、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承接自治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两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出台制度文件提出12方面47条科学管理举措并全面推进落实。创新措施先后被《内蒙古财政》《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简报》《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等上级媒体报刊采用。三是推开零基预算改革,市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中,全力突破基数依赖、政策固化、支出延续三大瓶颈,深化预算与绩效管理全链条融合。

(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宣专栏”电子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学习内容传达到每一名财政干部。二是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严格落实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推出一系列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法治举措,制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需求预公示和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试行政府采购需求及相关内容预公示,全市共有367个项目完成采购需求预公示,做好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四是认真办理行政裁决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举报案件82起,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维护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主责主业。一是全力做大收入总量,积极争取更多各类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资金,加大财力规模。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清理固化支出,严控编外人员支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三是全面重塑支出政策、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四是坚持有序置换、分类施策,继续梳理资产资源及有经营现金流的优质项目,更大力度推进市场化化债。五是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严防新增债务风险。

(二)持续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普法。一是在“精准化”上再下功夫, 进一步细化普法清单,针对不同管理对象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普法内容。二是在“融合度”上再做文章, 更深层次推动普法与财政核心业务、财会监督融合。三是在“创新性”上再求突破, 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特此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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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5:50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财政建设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学习资料,推动财政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治学习,全面强化财政法治工作。一是主要负责人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的“财政干部大讲堂”为全市财政干部讲财政法治课,重点围绕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财政改革增动力,强化财政管理提质效。二是制定《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组织学习,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法8次,组织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法治教育讲座、培训7次;三是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定财税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法治工作4次。

(三)严守财经纪律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实事求是组织调度收入,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决杜绝虚增空转。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梳理公布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三是动态更新《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目录清单》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强化依法决策,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深入落实 “三重一大” 制度,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5年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100余份,有力提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拨付等领域防风险能力。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必经规定程序,定期进行文件清理;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开展、债务化解等情况,202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全票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度报告获得人大认可。四是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按要求公开本级财政和部门预决算,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在线访谈、连心桥等广播电视节目7次,公开财政信息1000余条,有效宣传财政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打造“阳光财政”。

(五)深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目标责任制清单》,将普法宣传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相关科室单位,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压实各业务科室在履行资金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职责过程中的普法主体责任,确保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财政普法格局。

二、在法治的轨道上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一)高质量完成收入目标。锚定全市目标增速,通过清欠税费、盘活资产实现有效增收。统筹资金支持乳业、晶硅、烟草等行业发展,带动培植壮大更多财源。一年来,全市收入工作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高度认可,主要负责人在全区财政工作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聚焦发展强化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作用。全力保障清洁取暖、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高度重视帮助土左旗、托县开展灾后建设工作,及时启动市本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累计下达各级专项救灾资金。全力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缓解支出压力。

(三)着力提升改革管理效能。一是全面谋划分税制改革、

厘清两级事权财权,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与旗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圆满完成我市财政体制改革任务,自治区政府、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承接自治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两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出台制度文件提出12方面47条科学管理举措并全面推进落实。创新措施先后被《内蒙古财政》《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简报》《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等上级媒体报刊采用。三是推开零基预算改革,市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中,全力突破基数依赖、政策固化、支出延续三大瓶颈,深化预算与绩效管理全链条融合。

(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宣专栏”电子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学习内容传达到每一名财政干部。二是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严格落实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推出一系列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法治举措,制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需求预公示和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试行政府采购需求及相关内容预公示,全市共有367个项目完成采购需求预公示,做好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四是认真办理行政裁决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举报案件82起,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维护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主责主业。一是全力做大收入总量,积极争取更多各类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资金,加大财力规模。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清理固化支出,严控编外人员支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三是全面重塑支出政策、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四是坚持有序置换、分类施策,继续梳理资产资源及有经营现金流的优质项目,更大力度推进市场化化债。五是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严防新增债务风险。

(二)持续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普法。一是在“精准化”上再下功夫, 进一步细化普法清单,针对不同管理对象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普法内容。二是在“融合度”上再做文章, 更深层次推动普法与财政核心业务、财会监督融合。三是在“创新性”上再求突破, 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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