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违法违规清单》),按适用主体分别列示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采购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照《违法违规清单》,在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评审、合同签订、框架协议签订、履约及支付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供应商要以诚信为本,履约践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违法违规清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环境的公平、公正。
三、评审专家要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审意见,并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财政部门要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对照《违法违规清单》,以制度强管理、以实际举措规范各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违法违规清单》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关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违法违规清单》),按适用主体分别列示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采购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照《违法违规清单》,在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评审、合同签订、框架协议签订、履约及支付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供应商要以诚信为本,履约践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违法违规清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环境的公平、公正。
三、评审专家要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审意见,并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财政部门要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对照《违法违规清单》,以制度强管理、以实际举措规范各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违法违规清单》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关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