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 专题专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暖心模式 退出长辈版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统一标识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关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呼财购【2022】50号)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6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违法违规清单》),按适用主体分别列示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采购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照《违法违规清单》,在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评审、合同签订、框架协议签订、履约及支付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供应商要以诚信为本,履约践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违法违规清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环境的公平、公正。

三、评审专家要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审意见,并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财政部门要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对照《违法违规清单》,以制度强管理、以实际举措规范各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违法违规清单》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关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呼和浩特市政府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青橙融媒
党政机关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 蒙ICP备19002189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6(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 移动端 移动端
  • 暖心模式 暖心模式 暖心模式
返回顶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暖心模式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关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呼财购【2022】50号)

发布时间:2023-01-16 15:48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违法违规清单》),按适用主体分别列示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采购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照《违法违规清单》,在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审规则、评审、合同签订、框架协议签订、履约及支付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供应商要以诚信为本,履约践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违法违规清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环境的公平、公正。

三、评审专家要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审意见,并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财政部门要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对照《违法违规清单》,以制度强管理、以实际举措规范各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违法违规清单》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关于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
电脑版 移动版 暖心模式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6

15010502000979

蒙ICP备19002189号

电话:0471-629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