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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稳步推进——内蒙古赤峰市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2-26 09: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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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激励约束作用,内蒙古赤峰市财政局采取制定应用办法、重点绩效评价扩面、绩效监控和自评审核全覆盖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统筹调度、市财政组织牵头、各部门主体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2019年,市财政局设立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科,下设绩效评价中心,旗县区均参照市本级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股室,明确专人负责。市长王旺盛多次提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干,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意义来干,从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推动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干,到2022年底赤峰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 

(二)预算绩效制度建设。制定了《赤峰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赤峰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办法方案覆盖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库建设、专家库管理、第三方机构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管理办法,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各方面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指标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全市建设覆盖财政、重点项目、所有部门和行业的绩效指标体系,印发《赤峰市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汇编》,制定了分行业、分领域、分部门的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做到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规范高效,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各方面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坚持“扩面”,绩效监控和自评全覆盖 

一是加强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和绩效重点推进旗县的所有财政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和自评综合考评,对于绩效自评质量差的单位,及时纠偏处理,对未按时限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部门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开展真实性核查,重点关注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对不实信息进行整改。最终绩效自评综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重点绩效评价覆盖比例,重点选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资金量大、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二)坚持“学习”,积极向先进地区调研取经 

采取向先进盟市学习、向自治区学习、向先进省市学习的三步策略,先后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自治区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调研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先进做法,查找自身不足,对照典型案例,优化工作流程。通过调研学习,形成专题调研文章《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背景下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结果应用的实践探索》,并报送财政厅政策研究处,调研成果得到充分肯定。 

(三)坚持“应用”,促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大对各旗县区、各部门单位监督考核力度,做实做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等各环节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精神,起草《赤峰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办法明确通过通报、反馈与整改、挂钩预算、激励约束与奖惩、监督问责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坚持“多点开花”,全面推动旗县区绩效创新 

赤峰市喀喇沁旗制定《旗本级项目库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新增、调整和退出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赤峰市敖汉旗出台《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评审验收方案》,着力提升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强化第三方机构监管;赤峰市巴林左旗在设立预算绩效管理股的基础上,单独成立预算绩效评价中心,配强专业人员力量,助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 

三、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理念仍有待加强。个别地区和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同时,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范围广、专业技术性强,个别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绩效约束不够有力。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重大项目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条件、绩效监控作为调整预算的重要抓手、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这些绩效约束机制虽然形成各类办法文件,但强制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三)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亟需规范。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绩效评价执业质量不高,加之缺少统一的行业操作规范,不同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评价得分可比性较差,难以满足财政部门管理要求,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效果不佳。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强化绩效管理认识。加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力度,形成财政资金必须讲责任、重绩效的社会共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方案确定的路线图转化为实际实施进度表,梯次推进项目和政策绩效、部门整体绩效和政府预算绩效。按照中央关于“各级政府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强化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按照“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五有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探索建立自上而下的行业绩效指标体系和指标库,实现同类项目指标可比较、评价标准相对统一。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财政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分配决策机制。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实现“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同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预算和绩效融合,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继续规范绩效第三方市场。依托内蒙古数字绩效云平台和内蒙古自治区绩效评价协会,为第三方机构推进绩效管理提供独立、客观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强第三方执业质量监督,制定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办法和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和引导第三方提高执业质量,增强绩效评价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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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稳步推进——内蒙古赤峰市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6 09:28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激励约束作用,内蒙古赤峰市财政局采取制定应用办法、重点绩效评价扩面、绩效监控和自评审核全覆盖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赤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统筹调度、市财政组织牵头、各部门主体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2019年,市财政局设立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科,下设绩效评价中心,旗县区均参照市本级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股室,明确专人负责。市长王旺盛多次提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干,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意义来干,从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推动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干,到2022年底赤峰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 

(二)预算绩效制度建设。制定了《赤峰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赤峰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办法方案覆盖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库建设、专家库管理、第三方机构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管理办法,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各方面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指标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全市建设覆盖财政、重点项目、所有部门和行业的绩效指标体系,印发《赤峰市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汇编》,制定了分行业、分领域、分部门的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做到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规范高效,为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各方面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坚持“扩面”,绩效监控和自评全覆盖 

一是加强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和绩效重点推进旗县的所有财政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和自评综合考评,对于绩效自评质量差的单位,及时纠偏处理,对未按时限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部门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开展真实性核查,重点关注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对不实信息进行整改。最终绩效自评综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重点绩效评价覆盖比例,重点选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资金量大、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二)坚持“学习”,积极向先进地区调研取经 

采取向先进盟市学习、向自治区学习、向先进省市学习的三步策略,先后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自治区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调研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先进做法,查找自身不足,对照典型案例,优化工作流程。通过调研学习,形成专题调研文章《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背景下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结果应用的实践探索》,并报送财政厅政策研究处,调研成果得到充分肯定。 

(三)坚持“应用”,促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大对各旗县区、各部门单位监督考核力度,做实做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等各环节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精神,起草《赤峰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办法明确通过通报、反馈与整改、挂钩预算、激励约束与奖惩、监督问责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坚持“多点开花”,全面推动旗县区绩效创新 

赤峰市喀喇沁旗制定《旗本级项目库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新增、调整和退出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赤峰市敖汉旗出台《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评审验收方案》,着力提升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强化第三方机构监管;赤峰市巴林左旗在设立预算绩效管理股的基础上,单独成立预算绩效评价中心,配强专业人员力量,助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 

三、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理念仍有待加强。个别地区和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同时,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范围广、专业技术性强,个别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绩效约束不够有力。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重大项目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条件、绩效监控作为调整预算的重要抓手、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这些绩效约束机制虽然形成各类办法文件,但强制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三)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亟需规范。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绩效评价执业质量不高,加之缺少统一的行业操作规范,不同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评价得分可比性较差,难以满足财政部门管理要求,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效果不佳。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强化绩效管理认识。加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力度,形成财政资金必须讲责任、重绩效的社会共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方案确定的路线图转化为实际实施进度表,梯次推进项目和政策绩效、部门整体绩效和政府预算绩效。按照中央关于“各级政府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强化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按照“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五有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探索建立自上而下的行业绩效指标体系和指标库,实现同类项目指标可比较、评价标准相对统一。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财政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分配决策机制。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实现“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同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预算和绩效融合,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继续规范绩效第三方市场。依托内蒙古数字绩效云平台和内蒙古自治区绩效评价协会,为第三方机构推进绩效管理提供独立、客观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强第三方执业质量监督,制定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办法和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和引导第三方提高执业质量,增强绩效评价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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