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提质增效。2024年5月20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对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优化升级。
一是调整业务办理渠道。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申请、审批、备案业务由线下办理调整为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简化申请审批流程。会费票据的使用资质认定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双审核简化为由民政部门单独审核;简化开票审核流程,合并申领与开具环节,实现会费票据“即领即开”。三是实现事前智能监管。审核前移,将开票阶段用户需填报的会费标准、会员信息等数据前置到申请注册阶段一次性填报,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将生成为开票环节的限制条件,通过系统自动控制规范会费票据填开;设置系统自动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如:同一社会团体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会员单位只能开具一张会费票据等。
此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提升了会费票据管理工作智能化运行水平,简化了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业务办理流程,有效提高票据开具效率,切实提升财政部门的政务服务质量。通过统一社会团体单位基础信息管理、票据收费标准录入管理、票据核销管理等,创新监管模式,有效解决社会团体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取会费的乱像,进一步发挥会费票据“以票管费”效能。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提质增效。2024年5月20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对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优化升级。
一是调整业务办理渠道。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申请、审批、备案业务由线下办理调整为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简化申请审批流程。会费票据的使用资质认定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双审核简化为由民政部门单独审核;简化开票审核流程,合并申领与开具环节,实现会费票据“即领即开”。三是实现事前智能监管。审核前移,将开票阶段用户需填报的会费标准、会员信息等数据前置到申请注册阶段一次性填报,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将生成为开票环节的限制条件,通过系统自动控制规范会费票据填开;设置系统自动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如:同一社会团体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会员单位只能开具一张会费票据等。
此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提升了会费票据管理工作智能化运行水平,简化了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业务办理流程,有效提高票据开具效率,切实提升财政部门的政务服务质量。通过统一社会团体单位基础信息管理、票据收费标准录入管理、票据核销管理等,创新监管模式,有效解决社会团体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取会费的乱像,进一步发挥会费票据“以票管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