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相关的法规、制度密集出台,对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业务素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提升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将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9月23日下午,市财政局邀请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赵大军处长,为我市本级及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市属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晓娟主持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中,自治区财政厅领导从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对政府采购近期出台政策解读、采购人实操注意事项四个部分,强调了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提出了采购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早启动采购项目、认真合理编制采购文件等要求。通过言简意赅解析近期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用实际案例分析采购人实操遇到问题,为我市采购人开展了一场重点突出、实操性强、指导意义重大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晓娟在培训最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市采购人要深刻领会培训会议精神。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要深刻领会此次培训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践中来。二是采购人要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提高采购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对其采购行为及结果负责。全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公示要求,做好节能、节水、环保产品优先及强制采购工作等,以实际举措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学习,以我市启动的“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月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增强本领,强化政府采购法治意识,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助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能,笃行务实、攻坚克难,合力与各部门、单位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相关的法规、制度密集出台,对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业务素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提升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将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9月23日下午,市财政局邀请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赵大军处长,为我市本级及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市属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晓娟主持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中,自治区财政厅领导从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对政府采购近期出台政策解读、采购人实操注意事项四个部分,强调了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提出了采购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早启动采购项目、认真合理编制采购文件等要求。通过言简意赅解析近期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用实际案例分析采购人实操遇到问题,为我市采购人开展了一场重点突出、实操性强、指导意义重大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晓娟在培训最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市采购人要深刻领会培训会议精神。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要深刻领会此次培训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践中来。二是采购人要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提高采购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对其采购行为及结果负责。全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公示要求,做好节能、节水、环保产品优先及强制采购工作等,以实际举措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学习,以我市启动的“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月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增强本领,强化政府采购法治意识,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助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能,笃行务实、攻坚克难,合力与各部门、单位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