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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产制度建设 推进依规理财动能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做客《在线访谈》节目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1-29 16: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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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夯实财政履职基础的要求。11月2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李海军、国有资产运营处置中心主任王继军、资产管理科科长韩杰,围绕“优化资产制度建设,推进依规理财动能”,做客呼市人民政府和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与网友和广播听众朋友在线交流,加强财政与社会公众的直接沟通。

一、加强国有资产制度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首府财政将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对标学习、吸收经验,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结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真正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流程化管理。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履职担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管理职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全流程依法合规,资产处置环节全部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履行程序,制度约束管理。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处置全过程可监测、可溯源的绩效管理体制。三是抓好队伍建设,体现改革成果。紧抓资产管理人才的能力培养与业务水平提升,持续提升财政干部依规履职的本领担当。

二、强化涉案资产管理,紧抓资产处置归口

在涉案资产管理层面,对所有接收的资产进行清点、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与第三方保管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国有资产的保管工作,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与鉴定公司,对房产、车辆以及物品进行评估鉴定,所有鉴定情况在评估报告中作详细说明,为后续资产处置工作提供了价值保障,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在涉案资产处置阶段,通过完善制度、创新载体、拓展模式等手段,不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力度,多措并举提升财物移交、处置、监督检查管理水平。对于特殊资产的处置与管理,接收的文物资产移交给呼和浩特市博物院进行保护及展示,以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假酒和烟草类资产采取公开销毁方式,保障了市场公允性。

三、深入推进制度实施,切实发挥管理效能

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优化职能配置,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政策,充分发挥分层管理,层层监督的管理模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率。通过规范审批权限,增强预算单位积极性与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依托资产处置审批工作的调整和配置标准的出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管理,增加资产流动性,优化审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率。同时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印发《呼和浩特市地方财经纪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针对自查、复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强化源头控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资产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在机构改革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通过划定资产处置范围、加强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压实划出方和接收方主体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摸清资产底数,加强核算入账与登记管理,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制度落实结合线上数据分析,线下现场核实的“双轮驱动”模式,把监督管理的链条延伸至资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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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产制度建设 推进依规理财动能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做客《在线访谈》节目

发布时间:2024-11-29 16:47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夯实财政履职基础的要求。11月2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李海军、国有资产运营处置中心主任王继军、资产管理科科长韩杰,围绕“优化资产制度建设,推进依规理财动能”,做客呼市人民政府和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与网友和广播听众朋友在线交流,加强财政与社会公众的直接沟通。

一、加强国有资产制度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首府财政将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对标学习、吸收经验,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结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真正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流程化管理。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履职担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管理职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全流程依法合规,资产处置环节全部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履行程序,制度约束管理。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处置全过程可监测、可溯源的绩效管理体制。三是抓好队伍建设,体现改革成果。紧抓资产管理人才的能力培养与业务水平提升,持续提升财政干部依规履职的本领担当。

二、强化涉案资产管理,紧抓资产处置归口

在涉案资产管理层面,对所有接收的资产进行清点、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与第三方保管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国有资产的保管工作,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与鉴定公司,对房产、车辆以及物品进行评估鉴定,所有鉴定情况在评估报告中作详细说明,为后续资产处置工作提供了价值保障,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在涉案资产处置阶段,通过完善制度、创新载体、拓展模式等手段,不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力度,多措并举提升财物移交、处置、监督检查管理水平。对于特殊资产的处置与管理,接收的文物资产移交给呼和浩特市博物院进行保护及展示,以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假酒和烟草类资产采取公开销毁方式,保障了市场公允性。

三、深入推进制度实施,切实发挥管理效能

坚持制度建设为主线,优化职能配置,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政策,充分发挥分层管理,层层监督的管理模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率。通过规范审批权限,增强预算单位积极性与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依托资产处置审批工作的调整和配置标准的出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管理,增加资产流动性,优化审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率。同时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印发《呼和浩特市地方财经纪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针对自查、复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强化源头控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资产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在机构改革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通过划定资产处置范围、加强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压实划出方和接收方主体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摸清资产底数,加强核算入账与登记管理,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制度落实结合线上数据分析,线下现场核实的“双轮驱动”模式,把监督管理的链条延伸至资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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