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理念深度融入财政工作,让法治成为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劲引擎与成效标尺。
一、贯穿法治精神,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 “头雁效应” 带动 “群雁齐飞”,成立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路径;结合全区财政运行情况综合考评指标,督导全局法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建立《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梳理《呼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和财经领域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局学法用法。
二、强化法治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紧扣“立、改、废”主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必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定期进行文件清理,确保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为依法决策、依规行政夯实根基。
二是在依法行政上,深入落实 “三重一大” 制度,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贯穿始终,引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全程把关行政文件出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行政处理处罚等关键环节,确保决策合规,提升行政行为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三、严守法治规定,守护财政秩序
一是程序正义保障执法公正,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程序规定,制定公布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权责边界,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参照适用《司法部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执法流程指南和执法文书范本》,持续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约束执法行为。
二是规范裁量保障执法公平,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指导标准,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推进柔性执法;
三是队伍建设保障执法能力,财政干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后持证上岗、双人办案,执法人员通过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不断增加法律知识、提升执法能力。
四、推进“八五普法”,厚植法治土壤
一是学法普法常态化。将法治学习作为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财政干部大讲堂”,重点学习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绩效评价等内容,让财政干部在学法中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二是比武练兵强本领,2023年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大比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内容成为比武的“战场”,甄选出业务能力过硬、练兵成果突出的财政干部组成代表队参加自治区财政“大比武”并取得第三名的佳绩。2024年,线上答题大练兵与财政业务“大比武”再次掀起学习热潮,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旁听庭审感受法律威严,每年组织财政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财政干部“零距离”地感受到法律威严和司法公正。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多次举办的财政普法宣传讲座,向财政管理相对人宣讲《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新《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绩效管理政策规定等各类财政执法、管理内容。将“法律进社区”与“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包联社区,宣传财政法律法规、自治区六部促进条例、惠民惠农政策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盼,真正将财政普法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延伸法治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呼市财政局以法治为笔绘就服务蓝图。
一是涉企收费清单化管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根基。联合发改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向社会公布《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目录清单》,实现“一张清单全覆盖”。缴费企业和个人可以全面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收单位、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不仅让企业和个人“少跑路、少问询、少环节”,更实现了“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的透明化管理,缴费信息一目了然,企业缴费明明白白。
二是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自2022年起,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稳步推进,目前已实现市、县全覆盖。这一改革成果,让企业群众“办事、缴费、取票”全流程电子化成为现实,提升了服务效能,减少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市场主体带来便利与高效。
三是政采政策精准化落实,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效提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监管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采购当事人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印发《呼和浩特市督促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专项治理12项重点事项清单》,持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效应,多措并举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合计6.56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的73.41%。
接下来,呼市财政局将继续深耕财政法治领域,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书写财政工作的法治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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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理念深度融入财政工作,让法治成为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劲引擎与成效标尺。
一、贯穿法治精神,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 “头雁效应” 带动 “群雁齐飞”,成立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路径;结合全区财政运行情况综合考评指标,督导全局法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建立《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梳理《呼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和财经领域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局学法用法。
二、强化法治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紧扣“立、改、废”主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必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定期进行文件清理,确保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为依法决策、依规行政夯实根基。
二是在依法行政上,深入落实 “三重一大” 制度,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贯穿始终,引入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全程把关行政文件出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行政处理处罚等关键环节,确保决策合规,提升行政行为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三、严守法治规定,守护财政秩序
一是程序正义保障执法公正,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程序规定,制定公布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权责边界,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参照适用《司法部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书(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执法流程指南和执法文书范本》,持续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约束执法行为。
二是规范裁量保障执法公平,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指导标准,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推进柔性执法;
三是队伍建设保障执法能力,财政干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后持证上岗、双人办案,执法人员通过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不断增加法律知识、提升执法能力。
四、推进“八五普法”,厚植法治土壤
一是学法普法常态化。将法治学习作为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财政干部大讲堂”,重点学习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绩效评价等内容,让财政干部在学法中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二是比武练兵强本领,2023年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大比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内容成为比武的“战场”,甄选出业务能力过硬、练兵成果突出的财政干部组成代表队参加自治区财政“大比武”并取得第三名的佳绩。2024年,线上答题大练兵与财政业务“大比武”再次掀起学习热潮,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旁听庭审感受法律威严,每年组织财政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财政干部“零距离”地感受到法律威严和司法公正。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多次举办的财政普法宣传讲座,向财政管理相对人宣讲《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新《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绩效管理政策规定等各类财政执法、管理内容。将“法律进社区”与“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包联社区,宣传财政法律法规、自治区六部促进条例、惠民惠农政策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盼,真正将财政普法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延伸法治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呼市财政局以法治为笔绘就服务蓝图。
一是涉企收费清单化管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根基。联合发改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向社会公布《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目录清单》,实现“一张清单全覆盖”。缴费企业和个人可以全面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收单位、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不仅让企业和个人“少跑路、少问询、少环节”,更实现了“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的透明化管理,缴费信息一目了然,企业缴费明明白白。
二是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自2022年起,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稳步推进,目前已实现市、县全覆盖。这一改革成果,让企业群众“办事、缴费、取票”全流程电子化成为现实,提升了服务效能,减少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市场主体带来便利与高效。
三是政采政策精准化落实,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效提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监管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采购当事人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印发《呼和浩特市督促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专项治理12项重点事项清单》,持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效应,多措并举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合计6.56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的73.41%。
接下来,呼市财政局将继续深耕财政法治领域,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书写财政工作的法治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