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阵地、提升普法实效,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压实普法责任,搭建“党建+业务”双轮驱动工作体系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普法”新模式。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学习资料,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普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实现党建与普法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通过“党建赋能”,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的组织力和引领力。年内,局长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的“财政干部大讲堂”平台,围绕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财政改革增动力,强化财政管理提质效,进一步完成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债务和暂付款风险防控,持续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财政干部讲财政法治课。
二是紧扣“谁执法谁普法”核心要求,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普法责任体系。年初,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目标责任制清单》,将普法宣传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相关科室单位,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实现了普法工作项清单化管理,压实了各业务科室在履行资金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职责过程中的普法主体责任,确保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财政普法格局。
二、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高普法精准度
坚持靶向发力,针对不同管理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将普法融入财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依法办事。通过“执法中普法”、“管理中释法”,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财政业务办理和矛盾化解之中,使财政管理过程成为传播法治精神、提升法治意识的过程,增强了普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一是面向预算单位,强化预算法治理念: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普法宣传,将普法融入预算编制“一上一下、二上二下”全过程,通过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方式进行普法,强化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二是面向采购主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7月16日,举办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覆盖各旗县区财政局、采购人、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共计300余人,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提升各采购主体的法治思维和实操能力。年内,还联合市金融办组织召开“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宣介会”,向金融机构、供应商等200余人宣传相关法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三是面向会计人员,夯实财务会计基础: 去年年底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培训会,帮助市本级各预算部门财务人员、旗县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新法规要点,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四是强化内控建设,筑牢风险防线:年初组织召开了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培训会议,市本级预算单位及旗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提升全市财政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三、强化学法练兵,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多维度加强培训学习。 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年内组织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13期“财政干部大讲堂”、学习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新形势下政府投融资模式研究等多项内容,提升业务能力,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专题讲座、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工作培训会等多次讲座培训;组织参加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2025年“民族法治宣传周”线上普法宣传等活动。
二是以赛促学、以比促练,积极开展各类法治知识竞赛和业务比武活动,激发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6月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与全国工会经审知识线上练兵活动。8月呼和浩特市代表队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中载誉而归,荣获团体三等奖和个人二等奖。11月,成功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大比武”知识竞赛,聚焦财政政策法规和业务实操。这些活动不仅检验和提升了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更在全系统营造了比学赶超、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宣传载体,拓展普法阵地与影响力
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各类平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一是突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局内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片、图片,在电梯口、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5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通过企业微信“法宣专栏”推送宪法知识,组织参加网络答题活动。12月4日,组织参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专题讲座,聆听专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解读,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干部的法治信仰。
二是把握关键节点,开展主题普法: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线上普法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等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相结合。
三是打造线上阵地,延伸普法触角: 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阵地作用,特别是依托企业微信平台“法宣专栏”,常态化推送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及新颁布的重要法规内容,实现了普法信息精准直达每一位财政干部,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五、持续改进方向:在精准、融合、创新上再突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普法工作还存在普法形式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效果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在“精准化”上再下功夫, 进一步细化普法清单,针对不同管理对象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普法内容。二是在“融合度”上再做文章, 更深层次推动普法与财政核心业务、执法监督、政务服务全过程融合。三是在“创新性”上再求突破, 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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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阵地、提升普法实效,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压实普法责任,搭建“党建+业务”双轮驱动工作体系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普法”新模式。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学习资料,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普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实现党建与普法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通过“党建赋能”,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的组织力和引领力。年内,局长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的“财政干部大讲堂”平台,围绕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财政改革增动力,强化财政管理提质效,进一步完成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债务和暂付款风险防控,持续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财政干部讲财政法治课。
二是紧扣“谁执法谁普法”核心要求,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普法责任体系。年初,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目标责任制清单》,将普法宣传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相关科室单位,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实现了普法工作项清单化管理,压实了各业务科室在履行资金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职责过程中的普法主体责任,确保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财政普法格局。
二、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高普法精准度
坚持靶向发力,针对不同管理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将普法融入财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依法办事。通过“执法中普法”、“管理中释法”,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财政业务办理和矛盾化解之中,使财政管理过程成为传播法治精神、提升法治意识的过程,增强了普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一是面向预算单位,强化预算法治理念: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普法宣传,将普法融入预算编制“一上一下、二上二下”全过程,通过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方式进行普法,强化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二是面向采购主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7月16日,举办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覆盖各旗县区财政局、采购人、部分社会代理机构共计300余人,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提升各采购主体的法治思维和实操能力。年内,还联合市金融办组织召开“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宣介会”,向金融机构、供应商等200余人宣传相关法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三是面向会计人员,夯实财务会计基础: 去年年底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培训会,帮助市本级各预算部门财务人员、旗县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新法规要点,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四是强化内控建设,筑牢风险防线:年初组织召开了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培训会议,市本级预算单位及旗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提升全市财政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三、强化学法练兵,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多维度加强培训学习。 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年内组织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13期“财政干部大讲堂”、学习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效能、新形势下政府投融资模式研究等多项内容,提升业务能力,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专题讲座、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工作培训会等多次讲座培训;组织参加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2025年“民族法治宣传周”线上普法宣传等活动。
二是以赛促学、以比促练,积极开展各类法治知识竞赛和业务比武活动,激发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6月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与全国工会经审知识线上练兵活动。8月呼和浩特市代表队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中载誉而归,荣获团体三等奖和个人二等奖。11月,成功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大比武”知识竞赛,聚焦财政政策法规和业务实操。这些活动不仅检验和提升了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更在全系统营造了比学赶超、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宣传载体,拓展普法阵地与影响力
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各类平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一是突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局内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片、图片,在电梯口、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5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通过企业微信“法宣专栏”推送宪法知识,组织参加网络答题活动。12月4日,组织参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专题讲座,聆听专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解读,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干部的法治信仰。
二是把握关键节点,开展主题普法: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线上普法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等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相结合。
三是打造线上阵地,延伸普法触角: 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阵地作用,特别是依托企业微信平台“法宣专栏”,常态化推送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及新颁布的重要法规内容,实现了普法信息精准直达每一位财政干部,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五、持续改进方向:在精准、融合、创新上再突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普法工作还存在普法形式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效果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在“精准化”上再下功夫, 进一步细化普法清单,针对不同管理对象需求提供更精准的普法内容。二是在“融合度”上再做文章, 更深层次推动普法与财政核心业务、执法监督、政务服务全过程融合。三是在“创新性”上再求突破, 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影响力。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