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基层保障和政权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下达了2022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等专项资金。资金的及时拨付,有力提升了我市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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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