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采法治化管理,提高采购效能和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呼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呼财购〔2024〕4号),对我市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从严要求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以建立专管员制度为契机,强化采购人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解决预算单位采购需求确定不明确、采购需求部门与办理政府采购业务部门工作脱节等问题,建立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协同、市县联动,上下协同、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助力我市政府采购法治化进程,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专管人员选定工作。《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优先从现有在财政部门备案工作人员中选定责任心、学习能力强,且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采购业务流程和操作技能人员担任政采专管员职责,同时与财政部门建立实时动态备案制度,保障本部门专管员能胜任、可执行、有成效的完成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提升专管员业务素养及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专管员监督管理及培训工作,实行采购人培训学时制度,落实政府采购职责到人到岗,适时通过业务培训及监管考核提升政采能力及素养,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培养明白人,打造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采法治化管理,提高采购效能和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呼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呼财购〔2024〕4号),对我市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从严要求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以建立专管员制度为契机,强化采购人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解决预算单位采购需求确定不明确、采购需求部门与办理政府采购业务部门工作脱节等问题,建立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协同、市县联动,上下协同、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助力我市政府采购法治化进程,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专管人员选定工作。《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优先从现有在财政部门备案工作人员中选定责任心、学习能力强,且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采购业务流程和操作技能人员担任政采专管员职责,同时与财政部门建立实时动态备案制度,保障本部门专管员能胜任、可执行、有成效的完成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提升专管员业务素养及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专管员监督管理及培训工作,实行采购人培训学时制度,落实政府采购职责到人到岗,适时通过业务培训及监管考核提升政采能力及素养,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培养明白人,打造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