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和《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补齐短板,构建安全普惠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资金571万元。本次资金的下达为持续推进自治区“教育中心”、我市“宜学”城市建设,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和《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补齐短板,构建安全普惠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资金571万元。本次资金的下达为持续推进自治区“教育中心”、我市“宜学”城市建设,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