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2022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流程。近日,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再次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由每年审核公告一批次增加为每年审核公告两批次,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自2025年起,上半年主要办理免税资格期限届满的非营利组织的申请审核工作。符合规定复审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于每年5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市税务局进行初审。市税务局于6月1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税务机关审核意见书》及相关申请资料交由市财政局复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于6月30日前联合发文,公布通过审核继续享受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下半年主要办理初次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审核工作。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照《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的时间、程序办理。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2022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流程。近日,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再次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由每年审核公告一批次增加为每年审核公告两批次,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自2025年起,上半年主要办理免税资格期限届满的非营利组织的申请审核工作。符合规定复审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于每年5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市税务局进行初审。市税务局于6月1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税务机关审核意见书》及相关申请资料交由市财政局复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于6月30日前联合发文,公布通过审核继续享受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下半年主要办理初次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审核工作。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照《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的时间、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