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呼政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 3208.43万元,惠及学校数量83所,享受补贴人员3509人。本次资金的下达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乡村教师手中。要严格资金发放管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违反财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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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呼政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 3208.43万元,惠及学校数量83所,享受补贴人员3509人。本次资金的下达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乡村教师手中。要严格资金发放管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违反财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