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近日完成了对2021至2023年定向选调生的经济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按照政策规定,盟市机关单位定向选调生在自治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将分别
获得每年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经济补助。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为服务期满的定向选调生安排了经济补助资金320万元。因1名博士研究生岗位空缺,扣除6万元补助资金,实时确保资金配置准确无误。
最终,314万元经济补助资金精准拨付至定向选调生所在的32家单位。这笔资金将有效保障定向选调生在服务期内的工作和生活需求,激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同时,这也是我市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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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近日完成了对2021至2023年定向选调生的经济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按照政策规定,盟市机关单位定向选调生在自治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将分别
获得每年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经济补助。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为服务期满的定向选调生安排了经济补助资金320万元。因1名博士研究生岗位空缺,扣除6万元补助资金,实时确保资金配置准确无误。
最终,314万元经济补助资金精准拨付至定向选调生所在的32家单位。这笔资金将有效保障定向选调生在服务期内的工作和生活需求,激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同时,这也是我市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