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衔接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意见》要求,注重绩效、强化监督、多措并举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预算安排、资金审核和拨付下达。主动作为,紧盯分配进度、支出进度,同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密切配合,确保衔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是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7月26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累计支出金额70万元,比上月增加30万元,支出率100%。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经开区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衔接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意见》要求,注重绩效、强化监督、多措并举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预算安排、资金审核和拨付下达。主动作为,紧盯分配进度、支出进度,同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密切配合,确保衔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是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7月26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累计支出金额70万元,比上月增加30万元,支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