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摸清单位国有资产“家底”。近日,赛罕区财政局联合审计局及教育局对区属赛罕区南门外小学、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六中学4所学校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展开抽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抽盘方式加强资产管理审查,力促资产管理规范化。
清查以学校提供的清查盘点表为切入点,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资产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情形。此次清查真实、准确地掌握了各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查工作覆盖了学校土地、房屋、教学设备、办公用具等各类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对各学校的实物资产和账面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点核对和统计核实。同时,还重点检查了学校是否存在闲置资产、出租出借资产等情况,确保每一笔资产都能得到准确记录和有效管理。
各学校表示,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不仅是对学校资产管理现状的一次全面摸底,更是对学校资产管理能力的一次重要提升。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自家“家底”,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为今后的资产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赛罕区财政局在继续深入开展国有资产摸排工作的同时,将持续推动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卡片的规范性录入,详细说明资产的用途(教学用、办公用等)和使用状态(在用、闲置、待报废、盘亏)、存放地点等项目进行明确填写。更加真实、全面掌握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完善系统管理、出租出借,在建工程转固、资产有效盘活等内容。各单位要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家底常清,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杜绝“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的发生。使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更加透明规范,建立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工作制度,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摸清单位国有资产“家底”。近日,赛罕区财政局联合审计局及教育局对区属赛罕区南门外小学、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六中学4所学校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展开抽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抽盘方式加强资产管理审查,力促资产管理规范化。
清查以学校提供的清查盘点表为切入点,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资产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情形。此次清查真实、准确地掌握了各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查工作覆盖了学校土地、房屋、教学设备、办公用具等各类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对各学校的实物资产和账面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点核对和统计核实。同时,还重点检查了学校是否存在闲置资产、出租出借资产等情况,确保每一笔资产都能得到准确记录和有效管理。
各学校表示,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不仅是对学校资产管理现状的一次全面摸底,更是对学校资产管理能力的一次重要提升。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自家“家底”,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为今后的资产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赛罕区财政局在继续深入开展国有资产摸排工作的同时,将持续推动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卡片的规范性录入,详细说明资产的用途(教学用、办公用等)和使用状态(在用、闲置、待报废、盘亏)、存放地点等项目进行明确填写。更加真实、全面掌握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完善系统管理、出租出借,在建工程转固、资产有效盘活等内容。各单位要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家底常清,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杜绝“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的发生。使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更加透明规范,建立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工作制度,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