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财政局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旗县区财政局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呼财会[2025]1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托克托县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等组织内进行有代表性选取,最终选取了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等10家单位。同时,对上述选中的10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制定下发检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围绕检查内容,提供检查事项的业务信息及日常管理情况,将委派第三方检查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10家单位,涵盖行政事业单位8家、企业2家。行政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医疗、农牧、城管等多个重要民生领域及财政资金重点投入部门;企业包含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1家涉及我县旅游投资、代理记账等方面,保证样本具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整体状况。从整体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准确,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全,记账凭证摘要表述不清,会计账簿登记错误未按规定更正等问题。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导致账务处理混乱等现象,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报销凭证不合规、超标准报销等问题,反映出内控制度在执行环节存在漏洞。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存在资产盘点不及时、账实不符,资产处置不清楚该履行什么规定走什么审批程序,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有待提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及时向各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单位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下一步,托克托县财政局将持续优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不断完善检查工作机制和方法,持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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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财政局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旗县区财政局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呼财会[2025]1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托克托县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等组织内进行有代表性选取,最终选取了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等10家单位。同时,对上述选中的10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制定下发检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围绕检查内容,提供检查事项的业务信息及日常管理情况,将委派第三方检查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10家单位,涵盖行政事业单位8家、企业2家。行政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医疗、农牧、城管等多个重要民生领域及财政资金重点投入部门;企业包含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1家涉及我县旅游投资、代理记账等方面,保证样本具有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整体状况。从整体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准确,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全,记账凭证摘要表述不清,会计账簿登记错误未按规定更正等问题。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导致账务处理混乱等现象,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报销凭证不合规、超标准报销等问题,反映出内控制度在执行环节存在漏洞。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存在资产盘点不及时、账实不符,资产处置不清楚该履行什么规定走什么审批程序,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有待提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及时向各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单位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下一步,托克托县财政局将持续优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不断完善检查工作机制和方法,持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