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托克托县财政局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旗县区财政局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呼财会[2025]1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明确检查安排及工作要求,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将自查发现的问题纳入托克托县“1+9”监督贯通平台,进行监督整改,实现了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第三季度托克托县财政局共督促15家单位规范预决算公开、内控编报等财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深化以查促改。通过全面检查,系统掌握各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单位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等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个,规范一片”的原则,督促被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不断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下一步,托克托县财政局将以“零容忍”态度压实监督责任,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托克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托克托县财政局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旗县区财政局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呼财会[2025]1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明确检查安排及工作要求,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将自查发现的问题纳入托克托县“1+9”监督贯通平台,进行监督整改,实现了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第三季度托克托县财政局共督促15家单位规范预决算公开、内控编报等财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深化以查促改。通过全面检查,系统掌握各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单位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等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个,规范一片”的原则,督促被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不断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下一步,托克托县财政局将以“零容忍”态度压实监督责任,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托克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