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营,新城区财政局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31.98万元。
此项资金主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进行补助。新城区财政局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合理分配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的需求。
下一步,新城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规定,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来源:新城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营,新城区财政局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31.98万元。
此项资金主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进行补助。新城区财政局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合理分配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的需求。
下一步,新城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规定,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保证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