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近日,托克托县财政局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县级国有资本监管正加速向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对于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近年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保障中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各国企合规管理初见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及深化改革实际,部分企业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重大事项报备意识不强、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等短板。为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对“十五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有效支撑,国有资产保障中心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并明确了企业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的重大事项范围。
此次明确的重大事项范围覆盖了企业运营的核心关键环节,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治理决策层面,涵盖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公司章程制定修改;二是人事管理层面,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普通员工招录;三是重大经营层面,包括企业合并、分立、改制、增减注册资本、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大额捐赠及利润分配等资本运作事项;四是财务审计层面,严格管控年度财务决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资产评估及审计报告;五是薪酬激励层面,规范工资总额预算、年金及负责人薪酬方案;六是兜底条款,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通过建立“全口径、全流程”的监管清单,确保企业重大决策“不缺位、不越位”。
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通知》对各监管企业提出了三项硬性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擅自决策、先干后报、违规操作等行为。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报备流程。要求企业完善内部决策与合规管理体系,确保报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国有资产保障中心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让监管“长牙”“带电”。
下一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保障中心将持续深化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工作理念,指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为全县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全力护航县属国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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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托克托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近日,托克托县财政局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县级国有资本监管正加速向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对于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近年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保障中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各国企合规管理初见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及深化改革实际,部分企业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重大事项报备意识不强、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等短板。为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对“十五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有效支撑,国有资产保障中心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并明确了企业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的重大事项范围。
此次明确的重大事项范围覆盖了企业运营的核心关键环节,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治理决策层面,涵盖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公司章程制定修改;二是人事管理层面,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普通员工招录;三是重大经营层面,包括企业合并、分立、改制、增减注册资本、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大额捐赠及利润分配等资本运作事项;四是财务审计层面,严格管控年度财务决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资产评估及审计报告;五是薪酬激励层面,规范工资总额预算、年金及负责人薪酬方案;六是兜底条款,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通过建立“全口径、全流程”的监管清单,确保企业重大决策“不缺位、不越位”。
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通知》对各监管企业提出了三项硬性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擅自决策、先干后报、违规操作等行为。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报备流程。要求企业完善内部决策与合规管理体系,确保报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国有资产保障中心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让监管“长牙”“带电”。
下一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保障中心将持续深化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工作理念,指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为全县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全力护航县属国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