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经营能力,夯实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近期,托克托县财政局规范完成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全力保障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用于农民培育环节,分层分类开展系统化培育,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本土高素质农民队伍。
该笔资金的及时拨付,有效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有序开展,补齐县域农业人才短板,推动农业新技术、新理念落地转化,带动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托县财政局将继续强化资金执行进度调度,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及时直达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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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托克托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经营能力,夯实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近期,托克托县财政局规范完成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全力保障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用于农民培育环节,分层分类开展系统化培育,着力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本土高素质农民队伍。
该笔资金的及时拨付,有效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有序开展,补齐县域农业人才短板,推动农业新技术、新理念落地转化,带动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托县财政局将继续强化资金执行进度调度,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及时直达项目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