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定期清理,经各科室确认,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呼财农规[2017]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呼财购规[2018]1号 |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
3 |
呼财行规[2018]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4 |
呼财行规[2018]2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5 |
呼财工规[2022]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6 |
呼财购规[2021]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
呼财工规[2020]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已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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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定期清理,经各科室确认,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呼财农规[2017]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呼财购规[2018]1号 |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
3 |
呼财行规[2018]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4 |
呼财行规[2018]2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5 |
呼财工规[2022]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6 |
呼财购规[2021]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 |
呼财工规[2020]1号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已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