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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知

呼和浩特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5-14 16: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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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考区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5月18日至5月22日进行。为严肃考试秩序、防范打击考试作弊,呼和浩特考区考生应了解须知如下: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除上述要求外,考生不得携戴手表、贵重用品、夸张首饰进入考场。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13. 考点位于昶辰教育考试中心。一考场至十五考场位于二楼,从北侧门进入 ;十六考场至二十四考场位于三楼,从南侧门进入。

14. 合格查询及领取证书相关事宜请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官网、首府财政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微博发布的相关通知。


温馨提示:

因车位有限,考生可乘坐20、26、84、20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大学南(新)校区站下车即到或乘坐2号线地铁到内大南校区站C口方向出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欢迎来电咨询:6299777 4676317 4676026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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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6:26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呼和浩特考区考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5月18日至5月22日进行。为严肃考试秩序、防范打击考试作弊,呼和浩特考区考生应了解须知如下: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除上述要求外,考生不得携戴手表、贵重用品、夸张首饰进入考场。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13. 考点位于昶辰教育考试中心。一考场至十五考场位于二楼,从北侧门进入 ;十六考场至二十四考场位于三楼,从南侧门进入。

14. 合格查询及领取证书相关事宜请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官网、首府财政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微博发布的相关通知。


温馨提示:

因车位有限,考生可乘坐20、26、84、20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大学南(新)校区站下车即到或乘坐2号线地铁到内大南校区站C口方向出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欢迎来电咨询:6299777 4676317 4676026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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