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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知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退费、考试费发票指南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13 15: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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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考区考生:

一、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2002〕88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考试费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缴费通过“内蒙古非税网上缴费平台”支付网关进行,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在线支付、云闪付缴费。报名成功以网上缴费成功以及【查看报名是否成功】明确显示“成功”为准。

二、缴费说明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进行报名。报名费、考试费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三、特殊情况退费

由于报名系统导致的重复缴费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向呼和浩特考区提出申请,考区同意退费后上报财政厅,财政厅会计处电话通知考生提交资料办理退费。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四、退费流程

1.向呼和浩特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受理时间:报名期间9:00-12:00,2:30-5: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通过后发起退费流程。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电话通知考生在2日内以本人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kjxh202207@163.com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邮件正文:申请退费原因,以字符方式列名:考生姓名、收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号。务必准确、正确,缺一不可。

邮件附件:考生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本人手工签名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初级、中级)考试退费使用”字样。复印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供。括号内选择实际报考的级别。

3.发送邮件10个工作日后查询本人银行卡收款明细,如未到账拨打电话0471-4192479。

五、缴费方式、发票

考试费发票信息在填写报名表时提供。发票抬头默认考生姓名,发票一旦出具后,不能进行更改。

考试费发票为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考生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并推送至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查看、下载发票。

六、其他事宜

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官网”、“内蒙古会计”和“首府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呼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1-6299777 467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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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退费、考试费发票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13 15:51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呼和浩特考区考生:

一、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2002〕88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考试费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缴费通过“内蒙古非税网上缴费平台”支付网关进行,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在线支付、云闪付缴费。报名成功以网上缴费成功以及【查看报名是否成功】明确显示“成功”为准。

二、缴费说明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进行报名。报名费、考试费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三、特殊情况退费

由于报名系统导致的重复缴费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向呼和浩特考区提出申请,考区同意退费后上报财政厅,财政厅会计处电话通知考生提交资料办理退费。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四、退费流程

1.向呼和浩特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受理时间:报名期间9:00-12:00,2:30-5: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通过后发起退费流程。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电话通知考生在2日内以本人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kjxh202207@163.com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邮件正文:申请退费原因,以字符方式列名:考生姓名、收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号。务必准确、正确,缺一不可。

邮件附件:考生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本人手工签名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初级、中级)考试退费使用”字样。复印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供。括号内选择实际报考的级别。

3.发送邮件10个工作日后查询本人银行卡收款明细,如未到账拨打电话0471-4192479。

五、缴费方式、发票

考试费发票信息在填写报名表时提供。发票抬头默认考生姓名,发票一旦出具后,不能进行更改。

考试费发票为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考生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并推送至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查看、下载发票。

六、其他事宜

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会计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官网”、“内蒙古会计”和“首府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呼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1-6299777 467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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