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 专题专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暖心模式 退出长辈版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统一标识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1-13 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各旗县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市财政局对各类采购主体开展检查并调研,发现部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存在逾期的主要原因为未充分运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化的优势进行线上合同签订等操作,现就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经调研发现,目前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中存在逾期问题,主要原因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完成诚信评价,填列合同签订必填内容后,进入“交易执行-合同管理-采购合同列表”进入合同编辑界面的“签约方及附件”上传已签订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以上工作流程需要采购双方通过线下方式,依次盖章才能完成系统操作过程,势必导致逾期签订合同及备案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备案电子化操作

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搭建,目的即是方便各采购相关主体依托“全区一张网”实现“不见面、网上办”“一网通办”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要求,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购人可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供应商约定合同相关内容,在“云平台”“交易执行-合同管理-采购合同列表”进入合同编辑界面的“签约方及附件”上传未盖章版的电子合同,双方在“云端”完成电子签章操作,合同签订及备案即可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三、工作要求

1.采购人要强化业务能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熟悉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充分运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优势,缩短合同签订与备案的时间。

2.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日期及具体内容要与系统填列日期及内容保持一致,签订合同有附件的,要求连同附件一并上传至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2.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要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预警功能,依法依规对存在违规行为采购人及供应商予以处理。


附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全流程系统操作步骤

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呼和浩特市政府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青橙融媒
党政机关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 蒙ICP备19002189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6(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 移动端 移动端
  • 暖心模式 暖心模式 暖心模式
返回顶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暖心模式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17:04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旗县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市财政局对各类采购主体开展检查并调研,发现部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存在逾期的主要原因为未充分运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化的优势进行线上合同签订等操作,现就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系统操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经调研发现,目前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中存在逾期问题,主要原因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完成诚信评价,填列合同签订必填内容后,进入“交易执行-合同管理-采购合同列表”进入合同编辑界面的“签约方及附件”上传已签订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以上工作流程需要采购双方通过线下方式,依次盖章才能完成系统操作过程,势必导致逾期签订合同及备案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备案电子化操作

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搭建,目的即是方便各采购相关主体依托“全区一张网”实现“不见面、网上办”“一网通办”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要求,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购人可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供应商约定合同相关内容,在“云平台”“交易执行-合同管理-采购合同列表”进入合同编辑界面的“签约方及附件”上传未盖章版的电子合同,双方在“云端”完成电子签章操作,合同签订及备案即可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三、工作要求

1.采购人要强化业务能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熟悉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充分运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优势,缩短合同签订与备案的时间。

2.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日期及具体内容要与系统填列日期及内容保持一致,签订合同有附件的,要求连同附件一并上传至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2.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要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数字预警功能,依法依规对存在违规行为采购人及供应商予以处理。


附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签订及备案全流程系统操作步骤

附件:
电脑版 移动版 暖心模式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6

15010502000979

蒙ICP备19002189号

电话:0471-629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