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规划落实不到位随意倾倒问题突出典型案例整改方案》(呼环委发{2024}4号)的要求,按照具体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对应整改方案第15项:市、区两级对建筑垃圾消纳和再利用和信息平台建设升级给予资金补贴。市财政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各旗县区财政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
2024年6月,市财政局安排5000万元,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和再利用和信息平台建设升级。
各旗县区已按要求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预算资金,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和再利用和信息平台建设升级。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6951311
邮 箱:hsczjjjk@136.com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规划落实不到位随意倾倒问题突出典型案例整改方案》(呼环委发{2024}4号)的要求,按照具体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对应整改方案第15项:市、区两级对建筑垃圾消纳和再利用和信息平台建设升级给予资金补贴。市财政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各旗县区财政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
2024年6月,市财政局安排5000万元,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和再利用和信息平台建设升级。
各旗县区已按要求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预算资金,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和再利用和信息平台建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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