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5年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月初—10月30日。
二、被检查单位
1.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
4.呼和浩特市文化馆
5.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6.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8.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9.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10.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
12.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13.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14.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
15.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16.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17.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服务中心)
18.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19.呼和浩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1.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23.呼和浩特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24.呼和浩特市殡仪馆
25.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
26.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27.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
28.赛罕区财政局
29.土默特左旗财政局
30.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按照要求,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要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吃喝和变相报销餐费等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围绕以上重点关注,结合本地区被检查单位性质及特点,区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需要重点关注的检查事项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
包括经费支出,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支出的合理性、费用归类的准确性;相关收入,重点关注年度内所有收入是否在预算收入中体现,是否有预算外收入形成的单位小金库问题;固定资产管理,重点关注已完工项目资产结转的及时性以及否存在闲置报废资产长期未清理;采购活动管理,重点关注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往来科目长期挂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等等。
同时,针对土地储备机构,还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的执行情况。
(二)国有企业
包括合并范围及合并范围内的内部往来对账、各组成部分会计估计的准确性,重点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工具适用是否正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增收入,代理业务全额确认收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重点关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等方面;以前年度损益的真实性,重点关注期初留存收益的大额调整以及跨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重点关注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质量保证责任、亏损合同等经济业务;研发费用的真实性以及归集的合理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等等。
同时,针对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与联系。
(三)社会团体
包括受赠资产及服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资金或基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披露的完整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准确性;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规范性等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1—4676026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5年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月初—10月30日。
二、被检查单位
1.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
4.呼和浩特市文化馆
5.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6.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8.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9.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10.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
12.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13.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14.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
15.呼和浩特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16.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17.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服务中心)
18.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19.呼和浩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1.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23.呼和浩特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24.呼和浩特市殡仪馆
25.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
26.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27.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
28.赛罕区财政局
29.土默特左旗财政局
30.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按照要求,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要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吃喝和变相报销餐费等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围绕以上重点关注,结合本地区被检查单位性质及特点,区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需要重点关注的检查事项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
包括经费支出,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支出的合理性、费用归类的准确性;相关收入,重点关注年度内所有收入是否在预算收入中体现,是否有预算外收入形成的单位小金库问题;固定资产管理,重点关注已完工项目资产结转的及时性以及否存在闲置报废资产长期未清理;采购活动管理,重点关注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往来科目长期挂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等等。
同时,针对土地储备机构,还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的执行情况。
(二)国有企业
包括合并范围及合并范围内的内部往来对账、各组成部分会计估计的准确性,重点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工具适用是否正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增收入,代理业务全额确认收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重点关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等方面;以前年度损益的真实性,重点关注期初留存收益的大额调整以及跨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重点关注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质量保证责任、亏损合同等经济业务;研发费用的真实性以及归集的合理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等等。
同时,针对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与联系。
(三)社会团体
包括受赠资产及服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资金或基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披露的完整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准确性;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规范性等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471—4676026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