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上市公司、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我区选拔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三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自治区级国有企业担任二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任一子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报名选拔程序
报名选拔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组织,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宣传、报名、审核以及考试组织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审核。通过自治区财政部门报名的申请者按要求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模块(需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管理模块信息维护),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平台。平台开通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属地财政部门审核,报名基本条件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核。
(二)选拔考试。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财政部会计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初步安排在2025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三、培养方式
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践研习、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提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计划全国选拔培养约120人,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为北京、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员毕业时由财政部颁发毕业证书。取得证书的人员,将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申请财政部课题,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四、经费保障
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0471-4192327、4192248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管处 0471-6945943
附件: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25年7月2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上市公司、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我区选拔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三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自治区级国有企业担任二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任一子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报名选拔程序
报名选拔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组织,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宣传、报名、审核以及考试组织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审核。通过自治区财政部门报名的申请者按要求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模块(需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管理模块信息维护),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平台。平台开通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属地财政部门审核,报名基本条件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核。
(二)选拔考试。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财政部会计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初步安排在2025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三、培养方式
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践研习、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提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计划全国选拔培养约120人,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为北京、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员毕业时由财政部颁发毕业证书。取得证书的人员,将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申请财政部课题,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四、经费保障
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0471-4192327、4192248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管处 0471-6945943
附件: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