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交通、安全生产、国有企业转制安置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
负责编报和实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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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