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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05 11:33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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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 精准帮扶 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为深入推进儿童保障工作,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加大资金保障,精准帮扶,实现对困难儿童生活有保障、困难有帮扶、心灵有关爱,不断提升困难儿童救助服务新水平。

一、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困难儿童基本生活

为切实做好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23年5月份我市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至每月1900元/人,增幅为11.76%;集中供养孤儿每月2200元/人,增幅为10%;散居孤儿每月1900元/人,增幅为11.76%;困境家庭、单亲困境家庭、因病因残致困家庭儿童每月950元/人,增幅为11.76%。

2023年全年拨付市本级资金552.74万元,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7.4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232.1万元,用于困境家庭、单亲困境家庭、因病因残致困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113.24万元。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2023年我市新建旗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改造提升旗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自治区下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清水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提升,目前清水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和林格尔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正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底建设完成。

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建成旗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4家、乡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62家;各旗县区共配备了1441名儿童主任和87名儿童督导员。

三、健全关心关爱制度,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近年来,我市每年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排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3年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举办52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对困境儿童进行了1788次实地探访和需求评估;开展了331场普惠式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针对困境儿童开展了1164次社会工作个案、小组、社区服务;针对各旗县区未保站开展了150场次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服务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对3202名享受低保政策的儿童进行了精准排查,确保应保尽保;对全市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政策的666名儿童开展了监护评估工作并出具了监护评估报告;为困境儿童开展心理个体咨询132人次、心理团体服务130场,一对一心理咨询32次,离站困境儿童跟踪服务17人次,家访6人。

今后,呼和浩特市财政将继续支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不断织密儿童健康成长“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