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3-14 14:21
来源: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朗读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保障 完善安全生产财政监管机制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财政保障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障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市财政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提高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财力支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资金保障。2024年市财政局安排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资金106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执法专用设备购置、宣传教育等方面。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资金实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算申报设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定期监控、项目完毕进行绩效评价的管理程序,持续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