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执法类别 |
序号 |
拟审核执法决定名称 |
行政处罚 |
1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私设会计帐簿的行政处罚 |
2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行政处罚 | |
3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
4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政处罚 | |
5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行政处罚 | |
6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 | |
7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 |
8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 | |
9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
10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政处罚 | |
11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 |
12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 |
13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
14 |
对违反《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企业财务通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
15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政处罚 | |
16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行政处罚 | |
17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行政处罚 | |
18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政处罚 | |
19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政处罚 | |
20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行政处罚 | |
21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22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政处罚 | |
23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行政处罚 | |
24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政处罚 | |
25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 |
26 |
对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 |
27 |
对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
28 |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罚 | |
29 |
对单位和个人财政票据违法行为的处罚 | |
30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
31 |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 |
32 |
对企业和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从中非法获益行为的处罚 | |
33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
34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 |
35 |
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彩票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注:本目录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呼司通字[2021]33号)编制。
来源:条法税政科 浏览次数: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执法类别 |
序号 |
拟审核执法决定名称 |
行政处罚 |
1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私设会计帐簿的行政处罚 |
2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行政处罚 | |
3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
4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政处罚 | |
5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行政处罚 | |
6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 | |
7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 |
8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 | |
9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
10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政处罚 | |
11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 |
12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 |
13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
14 |
对违反《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企业财务通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
15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政处罚 | |
16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行政处罚 | |
17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行政处罚 | |
18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政处罚 | |
19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政处罚 | |
20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行政处罚 | |
21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22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政处罚 | |
23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行政处罚 | |
24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政处罚 | |
25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 |
26 |
对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 |
27 |
对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
28 |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罚 | |
29 |
对单位和个人财政票据违法行为的处罚 | |
30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
31 |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 |
32 |
对企业和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从中非法获益行为的处罚 | |
33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
34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 |
35 |
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彩票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注:本目录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呼司通字[2021]33号)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