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执法协同机制的函》文件精神,为明确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议在我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做专门链接,链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文件主动公开页面。
链接:http://www.huhhot.gov.cn/zfxxgknew/fdzdgknr/zfwjnew/202005/t20200527_893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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